和闺蜜合租一起住,你会随便把自己的存款、行踪告诉对方吗?今天这个沈阳真实合租凶杀案就给所有人提个醒

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都愿意找同乡、熟人一起合租,既能互相搭伴照顾,还能分摊房租,是很多人打工初期的首选。但合租住在一起,该保留多少隐私?很多人都没当回事,今天我们就拿这起沈阳真实合租凶杀案来说,给所有合租的朋友提几个必须记住的实用原则,也就是合租必记安全原则,哪怕对方是跟你同吃同住的闺蜜,这些事也不能随便说,更不能随便碰,这就是闺蜜合租隐私边界的重要体现。


先给大家说清楚整个案子的经过,所有人都能从里面找到自己合租的影子

本案的两个当事人,都是从老家出来到沈阳打工的老乡,一个叫王莹莹,26岁,在私立学校当老师;另一个叫吕艳华,比王莹莹小一岁,在私企做销售。两个人认识三年,关系很好,到沈阳之后就一起租了公寓,住在隔壁,每天晚上还一起搭伙做饭,跟亲姐妹差不多。

失踪报警的就是王莹莹:2024年3月29日王莹莹下晚班回家,按约定应该是吕艳华做饭,王莹莹敲了好几次吕艳华的门都没人应,打电话也关机,王莹莹以为闺蜜跟男朋友约会去了,就自己泡了方便面对付了一口。一直等到3月31日晚上,吕艳华还是没消息,联系她的单位、男友都没人知道她去哪了,王莹莹才觉得不对,赶紧报警。

警察接警之后,首先排查吕艳华的社会关系:
第一个排查的是吕艳华的现男友陶鹏程,陶鹏程是富二代,追吕艳华的时候又是送名牌包又是许诺买房买车,案发前一周就出差了,一起出差的人都能给他作证,排除了嫌疑。
第二个排查的是吕艳华的前男友隋志刚,之前隋志刚已经跟吕艳华谈婚论嫁,两人凑钱买房首付,各出20万,结果隋志刚弟弟触电重伤,隋志刚把自己准备买房的20万拿去给弟弟治病了,吕艳华觉得跟着隋志刚没有盼头,就主动提了分手,之后陶鹏程才趁虚而入追到吕艳华。隋志刚说自己分手之后就没跟吕艳华联系过,但是警察调公寓一楼大堂的监控发现,3月28日晚上8点12分到13分,吕艳华还跟隋志刚在大堂吵架,隋志刚撒谎了,不过后续排查证实隋志刚确实只是过来吵架,没有作案时间,也排除了嫌疑。

这个时候案子陷入了第一个僵局:监控明确拍下来,3月28日晚上8点13分,吕艳华从大堂坐电梯回了5楼的住处,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她出公寓,结果几天之后,她的尸体居然出现在几公里外的水沟里,人肯定是在公寓里出的事,凶手是怎么把尸体运出去的?

接下来警察先怀疑一起合租的王莹莹,很多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怀疑闺蜜?咱们说出来你就懂了,合住的闺蜜之间,往往就是存在这两个容易引发冲突的点,很多人身边都有类似的情况:

  1. 长期攀比造成的情绪积怨
    吕艳华性格张扬,跟王莹莹住在一起,有事没事就炫耀:今天收了哪个男朋友送的贵重礼物,明天跟哪个有钱人吃了大餐,哪怕跟隋志刚谈恋爱的时候,都敢领着暧昧对象过来跟王莹莹一起吃饭;跟隋志刚分手跟了陶鹏程之后,更是天天炫耀陶鹏程给买的名牌、包的滑雪局、许诺的房子,天天挤兑王莹莹找的男朋友吴迪家境一般。时间长了王莹莹肯定心里不舒服,跟吴迪吵架都好几次,这不比普通的矛盾深?
    而且吕艳华还干过一件更过分的事:她居然让王莹莹跟吴迪分手,还要给王莹莹介绍一个处长的儿子,都把人家微信推给王莹莹了,这事还让吴迪撞见了,当时吴迪气得就要去打吕艳华,还是王莹莹拉住了才作罢。换成任何人,面对天天这么挤兑自己闺蜜,会不会有杀人的动机?单从情绪上来说,确实说得通。
  2. 见财起意的合理怀疑
    吕艳华手里有20万,本来是跟隋志刚一起凑的买房首付,跟隋志刚分手之后这笔钱就闲置了。而王莹莹跟吴迪刚好急着买房结婚,早就知道吕艳华有这笔钱,一边有嫉妒攀比的情绪,一边又盯着20万现金,从逻辑上说确实符合杀人动机的推论。

那王莹莹是不是凶手呢?警察随后就排除了她的嫌疑:第一,法医鉴定吕艳华是被掐脖子窒息死的,王莹莹个子小力气弱,如果不下药根本制服不了吕艳华,但是法医查了,吕艳华死前根本没吃迷药之类的麻醉药;第二,警察把案发后所有的监控都查了,王莹莹每天正常上下班,最多就是拎一小袋垃圾出门,根本不可能把一整具尸体运出公寓,完全符合排除条件。

这个时候警察重新翻监控,终于发现了线索:案发后第二天早上9点22分,监控拍到一个年轻男子拉着一个粉色大号女士行李箱出公寓,这个男子戴鸭舌帽,还用围巾把大半个脸挡住,故意不让监控拍到脸。警察把画面给王莹莹认,王莹莹一眼就认出来了,拉箱子的就是自己的男友吴迪(无敌),几乎同时,银行那边也传来消息:吕艳华的银行卡出现取款异动,警察很快就在偏僻的ATM机门口抓到了正在取钱的吴迪,吴迪被抓之后,直接承认了自己杀人抛尸的全部过程,这也让这个案子成为了一起行李箱运尸抛尸案。


这个案子里,三个合租必须记住的安全原则,每一条都能保护你

很多人听完案子可能会说,吕艳华是死在了自己的大嘴巴和乱炫耀上,这话没错,但我们总结了三个可落地的原则,哪怕你跟闺蜜关系再好,也要照着做,不然很容易惹祸上身:

1. 自己的个人财物信息,绝对不能随便告诉合租人

本案里吴迪的杀人动机,除了被吕艳华长期挤兑,最核心的动机就是贪图吕艳华那20万的存款。吕艳华自己不注意,跟王莹莹闲聊的时候把自己有20万首付存款的事说了,王莹莹又跟吴迪说了,刚好吴迪那时候跟王莹莹着急买房,手里没钱,又长期被吕艳华挤兑,才生出了杀人抢钱的心思。这充分体现了不透露个人存款信息的重要性。
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例子:之前有个姑娘跟同事合租,跟同事说自己发了10万年终奖,放在出租屋的行李箱里,结果周末出门回来,钱连箱子都被搬走了,报警调监控才发现是合租同事偷的,因为那个同事当时欠了网贷急着还钱,就是听到这个信息才动了手。
不管你有多少存款、有没有贵重物品,都不要在合租的人面前说起,不是说所有人都是坏人,但没必要把自己的弱点放在别人面前,对不对?

2. 不要随便对合租人的感情指手画脚,更不要做拆人对象这种事

本案里吕艳华犯的第二个错,就是非要逼着王莹莹跟吴迪分手,还要给王莹莹介绍有钱人,都把微信推给王莹莹了,这已经踩了吴迪的底线了。换个角度想,你对象的闺蜜天天跟你对象说,让你对象跟你分手找有钱人,换你你能忍得了?吴迪当时本来就因为吕艳华天天炫耀,已经积了一肚子火,这件事直接让吴迪对吕艳华的恨达到了顶点,才下定决心杀人。
其实不管关系多好,朋友找对象是朋友自己的事,日子过得好不好是人家两个人的事,你觉得对方配不上,你可以私下提醒,但逼着人家分手,还要抢着介绍新对象,这就是越界,不仅容易得罪人,还容易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这个教训足够深刻了。

3. 合租不要太没有防备,哪怕对方是你最好的闺蜜

你想想,吕艳华跟王莹莹同吃同住,关系好到一起搭伙做饭,王莹莹的男友吴迪经常过来找王莹莹,吕艳华作为合租的闺蜜,根本没有任何防备,所以吴迪才能顺利进入吕艳华的房间,动手杀人,换成一个有防备的人,根本不会给陌生人(相对于吕艳华来说,吴迪只是闺蜜的男友,不算自己的熟人)随便进门的机会。
我接触过不少合租的年轻人,很多人都觉得都是熟人,出门不锁门,在家不反锁门,闺蜜带对象过来也不避开,这其实都是很危险的习惯。之前看过一个新闻,就是闺蜜带男友过来住,姑娘自己洗完澡出来没穿衣服,结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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