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目为浦山讲坛第十九期,录制时间为2020年7月7日
主题:新形势下中国资本市场变革
嘉宾:中国证监会原主席、CF40资深研究员肖刚,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长李剑阁,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西庆,CF40成员、海通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孙明春(主持人)
数字经济正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疫情之前数字经济就发展迅速,通过这次疫情,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都在加大投入。未来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
我国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发展走在世界前列,资本市场在数字和数据的运用方面也走在前面。上世纪90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就是无纸化交易,这超越了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上百年的打手势、纸质股票这种传统交易模式,体现出我国的后发优势。
不可否认,未来在发展数字资本市场方面,我们仍然面临不少挑战:
第一,全球化竞争的挑战。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和基金机构在IT方面的投入不足。
第二,资本市场与数字货币的融合面临挑战。目前不少国家都在研发法定数字货币,但未来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如何与资本市场融合?将带来哪些根本性变化?这些问题值得深入考虑。
第三,科技与金融混业的挑战。我国资本市场中一些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混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方面,不少科技公司从事着资本市场业务和金融业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和基金公司也要实现数字化转型,有些金融机构实际上要转变为科技公司,从而导致两者相互融合、相互竞争、相互混业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四,监管的新挑战。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特别是数字资产市场的发展下,我们面临着与传统市场监管不同的新形势,需要形成新的监管框架、监管手段、监管工具和监管方法。
第五,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在数字金融、数字资本市场的发展下,一些产品和业务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我们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全跟上,投资者与消费者保护的任务愈加繁重。
第六,组织变革的挑战。未来势必会出现全新的机构和组织,如虚拟资产交易所,如何对待这样的组织机构变革也是我们会遇到的问题。另外,金融机构要实现数字化转型,其内部组织结构也要改变。对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来说,传统的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运行的流程和模式必须再造,必须以客户为中心,而不是现在以产品和以账户为核心,这些方面势必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对于数字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还有很多争论,如垄断问题、发展路径问题、去中介化问题、信息披露问题、投资者普惠性与适当性的平衡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研究和发展数字资本市场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探讨的。
未来发展数字资本市场,有四个原则需要进一步达成共识:
一是必须坚持开放、包容、共享、公平的原则,按照数字化的思维建设数字资本市场,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
二是要积极拥抱新技术,审慎创新业务模式,融合互联网公司和国际同行的经验,加快资本市场与科技的融合。
三是要促进数据互联互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四是要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进行数字化创新。
与传统的资本市场相比,数字资本市场虽然在技术、模式、手段上有很大创新,但它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资本市场要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投资者。数字资本市场的发展,最终要给企业、实体经济、融资者、投资者带来实惠和便利,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是发展数字资本市场的根本目的。
依法治市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市场长治久安的关键抓手,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高度依赖法治的市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力度。
历时五年多修订的新《证券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里程碑的事件,对未来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困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法治问题依然不少:行政管理介入过度,同类市场活动制度规则统一性不够,不同层次市场的法律制度安排相互混淆,有关市场整体结构、长远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不足,法律制度规则完善机制不够健全等。
下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重点包括:理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逻辑,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弘扬我国优秀的法治传统,借鉴英美法系有益经验,优化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强化投资者的保护;进一步发挥投资银行的枢纽作用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壮大提供法治条件。目前我们对投资银行的法律限制规定比较多,其功能受到较大限制,不太容易发展壮大。所以,下一步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必要的调整,让投资银行依法壮大自身的业务功能,在直接融资体系下发挥重要作用。有人说,间接融资找商业银行,直接融资找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就是我们进一步的重点。
近年来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得到很大程度的加强。但是,监管依旧不协调,存在监管空白,也存在一些监管交叉。分业监管体系已经不适应金融创新和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今后应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统筹协调。
从资本市场的监管来看,监管部门的核心职责是“两维护、一促进”,即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处理好创新与规范的关系是对监管机构的长期挑战。
要提高监管的水平,必须要加快监管转型。监管转型是指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革新和转变的过程,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证券期货监管的新探索,是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由之路。
推进监管转型要实现“六个转变”:
一是监管取向从注重融资,向注重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均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转变。
二是监管重心从偏重市场规模发展,向强化监管执法,规模、结构和质量并重转变。
三是监管方法从过多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实施全程监管转变。
四是监管模式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
五是监管手段从单一性、强制性、封闭性,向多样性、协商性、开放性转变。
六是监管运行从透明度不够、稳定性不强,向公正、透明、严谨、高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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