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装修工人把工友“封”进钢板夹层,下班清点人数才发现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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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受伤工伤认定

# 装修事故赔偿责任

# 过失犯罪量刑标准

# 未伤残精神损害赔偿

# 工伤侵权赔偿竞合处理

# 单位向过错员工追偿

四川德阳发生一起装修事故,装修工人收工清点人数后,发现一名工友被误封在四楼与五楼的钢板夹层中,经救援被困工人平安救出,身体状态平稳。本期《高爽说法》邀请律师解读该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分析非故意行为的法律责任,未造成人员重伤的,无需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若造成人员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依照伤亡程度判定,量刑通常轻于故意犯罪,一般为三年以下或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关于民事赔偿,肇事工人属于职务行为,装修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为工头、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依照内部规章制度向有过错的工人行使追偿权,追偿比例根据过错程度个案判定。关于赔偿项目,未构成伤残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伤残的才会支持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次事件中,被困工人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能够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若同时构成侵权,产生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的竞合,同一性质的赔偿项目只能获赔一次,受害人可选择标准较高的一方主张,不同项目可分别获赔。
若该行为是故意或开玩笑导致,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为人需承担过失致人伤害或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工地因管理不力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伤工人同样可以主张工伤认定和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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