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9期



安徽合肥杨女士购买二手房后,发现原房东因觉得卖亏了,在吊顶夹层、床垫底部、橱柜夹缝等处藏匿大量死鸡,死鸡腐烂后渗出血水、散发恶臭,原房东拒不出面配合调查,警方目前认定该行为仅属于民事侵权,建议杨女士向法院起诉。该事件引发全网关注,主持人高爽邀请李全律师对该事件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
从治安与刑事层面分析,该行为因基于房屋买卖纠纷产生,不构成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至少应当定性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可对原房东作出治安处罚,情节严重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该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若损失达到五千元的刑事立案标准,可追究原房东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未达标准也可单独作出治安处罚,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可分别进行;若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只要证据完整即可认定违法事实,不会因行为人逃避调查无法处理。
从民事维权层面分析,原房东擅自拆走合同约定留下的家电属于违约,藏匿死鸡造成损失属于侵权,二者可分开主张,建议杨女士从侵权角度追责,更便于举证维权;杨女士可主张清理消杀费、家具更换维修费、租房住宿费等全部相关损失,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结合民间禁忌与心理影响,可酌定支持合理数额;中介已完成房屋交付的主要合同义务,该侵权行为属于原房东个人行为,中介无需承担责任,物业一般也无需承担责任。
最后提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签字后应当认约履约,不得因个人反悔违反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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