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亲属关系和姑姑的女儿结婚生女,13年后想“离婚”,傻眼了!

00:00
06:52
主播信息
江苏台高爽

江苏台高爽

人人都是蜻蜓主播,欢迎关注江苏台高爽
关注
高爽说法
10653
江苏新闻广播--讲述最实用的法律知识,生活中你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让你第一时间防范风险,绝对是你生活中的法律好帮手!
APP内查看主播
节目详情

# 三代以内近亲无效婚姻

# 三代以内旁系禁止结婚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规则

#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确定

# 婚姻登记形式审查责任

男子奴某隐瞒亲属关系,与姑姑的女儿阿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因双方感情破裂,共同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法院核实身份后查实二人属于二代旁系血亲,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不具备离婚的基础,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发函给民政部门注销结婚登记,二人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先尊重当事人分割意愿,无约定且无过错时,按照出资比例与生活贡献划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子女抚养权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近亲结婚导致婚姻无效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婚姻登记仅为形式审查,无法实质核实亲属关系,无需承担责任。
本期节目为《高爽说法》法律节目,播出信息及互动渠道可通过对应平台查询。

展开
大家都在听
评论(0条)
快来抢沙发吧!
打开蜻蜓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