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舌!老板亲手砸了400万的餐厅:退场时被要求留下所有设备,“砸了都不留给黑心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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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详情

# 提前退场是否构成违约

# 商场霸王条款效力认定

# 押金不退合法性质疑

# 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

# 砸店涉寻衅滋事认定

# 遭遇纠纷理性维权方式

# 消防责任主体认定

# 出租方优势格式条款

连锁餐饮加盟商范先生投资400万开设餐厅,因与品牌方的发票纠纷、消防举报等原因提前退场,退场时商场要求留下全部设备,范先生怒而砸店引发热议,本期法律节目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针对范先生提前退场,律师明确,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约,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同时要结合合同约定明确消防责任主体,消防不合格的责任可能由范先生、品牌方或商场承担,发票纠纷也需按合同约定判定品牌方是否违法。
针对商场提出的扣押金不退、要求恢复毛坯、强制留下所有设备的要求,律师指出,可移动物品所有权归范先生,该要求属于出租方利用优势地位制定的不合理霸王条款,相关格式条款无效,要求恢复毛坯不符合实际使用需求,押金全额不退也缺乏法律依据。
针对范先生砸店的行为,律师分析,若砸坏不属于范先生的设施或公共区域财物,达到5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江苏标准10万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达立案标准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加三千元以下罚款。若该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不排除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未构成犯罪的寻衅滋事会被处五至十日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至十五日拘留。
律师最后提示,遇到此类纠纷应当选择理性维权,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返还财产、追究违约方责任,索要损失赔偿;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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